党的二大 新华社 |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的有中央局成员、党的地方组织的代表和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后回国的部分代表。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等12人,代表着全党195名党员。 大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由陈独秀主持。 党的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这是一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它对党员的条件、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设和党的纪律作了具体规定,明确阐释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大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为中央执行委员,另选出三名候补执行委员。 党的二大第一次将党在民主革命中要实现的目标同将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要实现的长远目标结合起来,指出要通过民主革命进一步创造条件,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问题认识的一次深化,是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成果。它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获得独立和解放、为中国革命的正确进行指明了方向。(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详细 07101011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