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专版
 第A03版:要闻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科教卫新闻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文娱新闻
 第A09版:文娱新闻
 第A10版:读者之声
 第A11版:中国新闻
 第A12版:早间点击
 第A13版:广告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广 告
 第A17版:体育新闻
 第A18版:体育新闻
 第A19版:阳光特奥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阳光特奥
 第A22版:阳光特奥
 第A23版:股市分析
 第A24版:公众服务
 第B01版:生活之友
 第B02版:生活之友·行家点拨
 第B03版:生活之友·居家有道
 第B04版:拍卖指南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
 第B08版:阅读
 第B09版:好吃周刊
 第B10版:好吃·美食物语
 第B11版:好吃·专版
 第B12版:好吃 · 饕餮四海
 第B13版:上海地产
 第B14版:上海地产
 第B15版:广告
 第B16版:广告
 第B17版:上海地产
 第B18版:上海地产
 第B19版:上海地产
 第B20版:上海地产
 第B21版:上海地产
 第B22版: 广 告
 第B23版: 广 告
 第B24版: 广 告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法规吸收了不少立法听证观点——
吸纳民意预防立法“听证秀”

姚丽萍


  立法听证不能变成一场“秀”。听,要听出立法需求;证,要证出立法思路。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法规吸收了不少立法听证观点。上海地方立法听证已走过6年,日渐完善的民意吸纳机制,让利益各方在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中碰撞协调,在立法中得到平衡,有效预防了立法“听证秀”。

  不能忽视反对意见

  贴上备案标签,燃气器具就一定安全了吗?今年9月7日,在《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备案制度”备受质疑。

  翻看新法规可以发现,修订草案中“在燃气器具上粘贴备案识别标识”的字样被删除,新增加了“市燃气管理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备案产品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情况或者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听证后,正反观点都要纳入听证报告,特别不能疏忽反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证研究报告”提出的这一原则,在燃气管理立法中再次得到应用。事实上,6年来,曾经听证的7件立法都采纳了听证陈述人的观点,包括各种反对意见。

  形式不拘开进社区

  大树扰民怎么办?2006年12月,立法听证会开进了徐汇区康健社区。选择这个社区,是因为这里的不少居民都饱受大树侵扰之苦。来自社区的听证陈述人建议:绿化部门制定标准,由2/3业主通过,或者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协商公示后让大树“搬家”。20位听证陈述人关注:他们的“声音”能否被地方立法“收录”?

  1个月后,在通过的法规当中,居民们找到了自己的观点。“不拘形式,立法听证会开进社区,花费小成本,却也能听到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也能为立法决策提供充分的参考。”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这样评价。

  为立法听证立规则

  2001年5月18日,《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让立法听证会第一次走进市民生活。

  2002年2月,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甘忠泽向市人代会建议制定《上海市公共社会经济事务听证会条例》。甘忠泽提出,听证会正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延伸,明天,怎么听证?听证会本身又该如何纳入法制轨道?

  今年3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地方立法听证规则》,明确规范听证程序,以及要举行立法听证的7种情形:

  ■ 涉及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大影响;

  ■ 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冲突;

  ■ 对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必要性有较大争议,或者对法规案的内容有较大争议;

  ■ 法规案中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 需要进一步搜集信息、广泛了解民意;

  ■ 常委会会议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情形。

  “听证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过程,是对立法决策产生影响的一个环节。”市消保委法研部副主任唐健盛也曾是听证陈述人,他说,“上海地方立法听证的民意吸纳机制,让人们看到了民主与法治的进步。”

  本报记者 姚丽萍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