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专版
 第A03版:要闻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科教卫新闻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文娱新闻
 第A09版:文娱新闻
 第A10版:读者之声
 第A11版:中国新闻
 第A12版:早间点击
 第A13版:广告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广 告
 第A17版:体育新闻
 第A18版:体育新闻
 第A19版:阳光特奥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阳光特奥
 第A22版:阳光特奥
 第A23版:股市分析
 第A24版:公众服务
 第B01版:生活之友
 第B02版:生活之友·行家点拨
 第B03版:生活之友·居家有道
 第B04版:拍卖指南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
 第B08版:阅读
 第B09版:好吃周刊
 第B10版:好吃·美食物语
 第B11版:好吃·专版
 第B12版:好吃 · 饕餮四海
 第B13版:上海地产
 第B14版:上海地产
 第B15版:广告
 第B16版:广告
 第B17版:上海地产
 第B18版:上海地产
 第B19版:上海地产
 第B20版:上海地产
 第B21版:上海地产
 第B22版: 广 告
 第B23版: 广 告
 第B24版: 广 告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机动车上路前须过“安检”“气检”关

姚丽萍


  本报讯(记者 姚丽萍)昨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决定。

  依照新法规,本市机动车要接受安全技术检测,同时也要接受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两个检验都合格了,才能上路。没有经过排气污染定期检测,或者检测“超标”,公安部门不予发放合格标志。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