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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昨天下午开庭
空壳公司签阴阳合同卖“宝地”

宋宁华


  昨天下午,头发花白的周老太和丈夫来到静安区法院,手拿一本对他们而言已形同废纸的林权证,痛悔当初听信推销,用近5万元养老金买下四川的10亩林地。

  如今,卖林地的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总经理”许凌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推上刑事被告席。这是继北京亿霖、济南驰太等打着“合作造林”名头圈钱大案后上海的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倒卖山村林地

  许凌江今年26岁,职业高中毕业。几个月前,他是上海昊月投资公司的总经理,其实这是他花3000元从别人手里买来的“空壳”公司。他凭着脑子“活络”,很快摸清了林地使用权交易的一系列流程。

  今年1月,许凌江到四川绵阳、广元等地“考察”,最终看中了四川的一个小山村,因为那里的林地每亩价格不过一二百元,要是能倒卖到上海,可以获利不少。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林地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才能转让使用权。如何把林地变为“宝地”呢?

  赚取20倍利润

  许凌江一方面以公司名义在上海租赁高档写字楼,并在黄浦等多个地区成立“营销团队”,每天随机拨打电话引人上钩,声称可以转让林地使用权,且代为种植树木等,每年有13%左右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对四川有关林业部门声称,购买该地区的157亩土地是为了分给内部职工作为公司福利,骗当地林业局审核通过了林业使用权的转让。

  许凌江用每亩218元的价格拿到了林地使用权后,还没等林权证办下来,就通过“阴阳合同”,让上钩者以每亩4980元的价格签约购买,赚进了约20倍的差价。

  落网法庭受审

  收钱后不久,昊月公司就人去楼空。接到报警,公安机关很快找到许凌江,并掌握了犯罪证据。

  昨天在法庭上,静安区检察院对许提起公诉,认为他的行为已经满足了“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3个要件,触犯了《刑法》第228条,应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判决此案。

  【相关链接】

  ■ 1999到2000年,福建人聂玉声先后在太原注册了3家公司,以植树造林等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65亿余元;

  ■ 2002年,辽宁朝阳中天集团打着种植速生杨快速致富的旗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900余万元;

  ■ 2004年,济南驰太木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恩赫以托管造林的名义,欺骗3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余万元;

  ■ 2007年2月,涉案16亿元、诈骗全国2万余人的亿霖木业因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而被查封在京所有经营场所,其所鼓吹的“万里造林梦”也仓皇落幕。

  本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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