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位国际奥委会委员王正廷 刘宝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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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宝东 倡导近代化的体育理念 王正廷是一位基督教牧师的儿子,他早年在英国圣公会所办的宁波三一书院和上海英国传教士办的中英学校读书时,就对各类体育运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热衷于游泳、网球等项目。1896年王正廷考入了天津北洋西学学堂(后改称北洋大学)读书。当时北洋大学的新式体育活动非常活跃,王正廷很快成为校内体育运动的骨干,1899年参与了由北洋大学主办的全国首次校际体育运动会——天津学堂联合运动会的组织工作。此后,在1902年—1904年的三年内,王正廷是1902年和1903年天津基督教青年会第一、第二次全市年度运动会的组织者,也是1903年天津中等以上学堂联合运动会和1904年北洋大学堂暨新学书院两校运动会的主要组织者。经过这些历练,王正廷对体育活动的驾驭、组织能力和才干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和施展。 和同时代其他的先进知识分子一样,王正廷对体育的理解和认识也首先是从“体育救国”开始的。通过对体育运动在世界各国发展历史的回顾,他得出了“体育为立国之本”的结论。这种关于发展体育与国家强盛互动关系的概括,表明了王正廷已经意识到体育不仅可以提高国民体魄,洗刷“东亚病夫”的讥讽,更为重要的是体育可以唤起民族团结意识,改变近代中国积贫积弱的危局,为国家在国际上争得一席之地。他在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1935年创办的《体育季刊》“发刊词”中写到:“当视体育为强健身心之常经,当视体育为振兴民族之正轨。”这句发自肺腑的话,真切地表达了王正廷希望通过发展体育运动振兴中华的理念,表达了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希望国家振兴的共同心声。 王正廷不仅是近代中国较早主张将体育教育引入学校的先驱,而且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他指出:“运动之义大矣哉。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莫非运动之功。习见如此,凡事亦莫不然,顾吾人有精神上之运动,有形式上之运动。精神运动,德育智育可以赅之;形式运动,厥为体育。”他进而分析了德育、智育与体育之间的互动关系。他说:“体育强则精神奋发,德智二育,亦因之日进。”王正廷还以实际行动将这种理念付诸实践。1916年他回奉化故乡探亲时,出资在税务场村创办务本小学。宁波《时事公报》在报道这一消息时说:王正廷“注意桑梓公益,具有改进社会之热心,近于原籍开办‘模范小学’一所,实施最新教育法。”所谓“最新教育法”之一,就是开设体育操练一课。这不仅在当时奉化学校中属于首创,在全国小学中也是十分罕见的。 王正廷不仅积极主张将体育教育引入学校,他还大力倡导赋予女子与男子平等的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中国儒家传统中重男轻女的观念源远流长,长久以来女子没能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教育权利。随着欧风美雨的东渐和妇女解放运动呼声的日渐高涨,女子逐渐享有了受教育的权利,但是直到1906年,女学还没有被当时的清政府纳入正式的教育体系,女学中的体育教学缺乏规范和要求。针对这种情况,王正廷从“强种保国”的视角出发,强调了发展女子体育运动的重要性。他颇有见地地指出:“今欲救国必先强种,既欲强种,非男女体育同时提倡,不克奏效。女子为国民之母,母体不强,其子女必弱。”他进而发出了如果“女子体育与男子体育同时发达,尚虑种族有不强者乎!”的慨叹。这种发人深醒、鞭辟入里的分析,是那个时代倡导女子体育发展的最强音。中国的女子体育运动在全社会的热切关注下,逐步地缓慢发展起来。 发起和筹建全国性的体育组织 王正廷在参与体育赛事组织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举办运动会是实现“体育救国”理念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他曾经言道:“兴邦与救国绝非一人所能负其责,而世界之物质文明,导致人类身体有逐渐衰落之趋势,长此以往,民族之前途何堪设想,为提倡体育,举行运动会为最佳良方。”但是,各类体育运动赛事能否成功举办,有赖于体育团体的成功组织和操作,由此他非常重视体育团体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王正廷凭借组织体育运动的丰富经验和在政学两界中累积的人脉,积极地投入到筹建全国性的体育组织的工作之中。其最初的尝试则是于1910年与唐绍仪、伍廷芳、张伯苓等人发起成立了“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该会是在“争取早日参加奥运会”和“争取早日在中国举办奥运会”口号的鼓舞下,为了筹备在南京举办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运动会而建立的,它不仅被视为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体育团体,也是当时中国全国性体育组织的雏形。 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由于反帝斗争的影响和运动竞赛的增多,中国教育界和体育界要求从外国人手中收回运动竞赛主办权的呼声日趋高涨。1922年4月3日,“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在北京青年会会所正式宣布成立。该会参与筹办了1924年第三届全国运动会及1923年在日本举行的第六届远东运动会的选拔等事宜,实际上起到了领导全国社会体育的重要作用。“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于1922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21届年会上获得承认,即代表“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成为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体育组织性机构。“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均由时任外交部长的王正廷兼任。但是,“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的主导权并不在中国人手中,其名誉干事由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干事美国人葛雷担任,会务主要由当时担任东南大学体育系主任的麦克乐负责,在九名执行委员中有三名是外国人,所以该会实际上是由外国人控制的。 堂堂中国,难道不能成立一个完全由中国人自己管理的全国性体育组织吗?王正廷等有识之士不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于是,在一片从外国人手中收回体育主权的呼声中,完全由中国人自己管理的全国性体育组织逐渐破茧而出了。1924年7月,以王正廷为名誉主席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正式宣布成立。该会董事会15人全部为中国人,并且取代原有“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的一切职能,对外代表“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该会的成立标志着外国人控制中国体育竞赛活动的终结和中国自主管理运动竞赛的开始。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成立后,先后组织筹办了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全国运动会,负责选拔了参加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届远东运动会的选手,成功主办了在上海举行的第八届远东运动会。国际奥委会也于1931年正式承认该会为“中国国家奥委会”。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王正廷等人的大力倡导和积极组织是密不可分的。 推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 中国人最初是通过了解奥运会来认识奥林匹克运动的。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开幕前,国际奥委会曾通过法国驻华使馆向清政府发出邀请。但是当时的清政府正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对体育事业毫不关心,所以没有应邀参加。1904年的许多中国报刊曾报道过第三届奥运会的消息,但是未能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以后,一些基督教青年会和教会学校人士,开始在社会上积极宣传奥林匹克运动。1907年10月 24日,著名教育家张伯苓在天津青年会第五届学校运动会的演说中指出:中国应加紧准备,争取早日参加奥运会。自此,中国社会各界逐步对奥林匹克运动有了了解。王正廷不仅始终关注和支持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而且对国际体育尤其是东亚地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倾注了精力。 1911年,菲律宾体育协进会发起组织远东体育协会。王正廷以极大的热忱参加了该会的筹备工作,并且使中国成为了该会最早的会员国。1913年和1915年的第一、二届远东运动会分别在菲律宾马尼拉和上海举行,王正廷参与了筹备、组织、召开等各项工作,并任第二届远东运动会会长。在第二届远东运动会上,中国运动员获得足球、排球、游泳、田径4项锦标,并得到总锦标。 中国运动健儿取得的优异成绩,不仅振奋了中国人民的民族自信心,也引起了国民政府当局对体育运动的重视,推动了奥运意识的传播和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的发展。1920年,远东体协被国际奥委会正式承认。1922年,在巴黎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22届年会上,经前国际奥委会主席顾拜旦的推荐,王正廷被推举为中国第一位、远东第二位奥委会委员,自此中国与国际奥委会正式建立起了直接的联系。 王正廷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后,积极推动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其重要行动就是推动中国派团参加奥运会。1932年,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发出了派遣运动员参加在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的倡议。但当时主管体育工作的国民政府教育部,以国难当头、时间匆忙、准备不足为理由,拒绝这一请求。在整个体育界为此扼腕叹息之际,一则惊人的消息使事态急剧变化。日本帝国主义支持下的伪满傀儡政权,为了摆脱其孤立处境,决定派遣东北选手刘长春、于希渭代表伪“满洲国”参加奥运会。消息传出后,如同烈火烹油,立即引起了全国教育界青年学生和进步力量的极大愤怒,体育界的愤怒更是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刘长春当时是东北大学的学生,当时全国百米纪录保持者,他听到这个消息后义愤填膺,立即在《体育周报》上发表了16个铮铮作响的大字:“良心尚在,热血尚留,岂能叛国,做人牛马!”于希渭也称病在家,拒绝参加奥运会。面对国民政府缄默不语的情势,时任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董事长的王正廷深感此事重大,他奔走各方、积极斡旋,在全国体育界爱国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将计就计,想出了派刘长春代表中华民国参加奥运会的妙计。 7月8日刘长春启程赴美,数千名群众自发来到黄浦江畔的新关码头,为即将远征的壮士送行。王正廷此时也是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他手持中华民国国旗和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会旗,用语重心长的口吻对刘长春说道:“我国此次派君参加世界运动会,为开国以来第一次,实含有无穷之意义,予今以至诚之心,代表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投旗与君,愿君用其奋斗精神,发扬于洛杉矶市之奥林匹克运动中,使中华民国之国旗,飘扬于世界各国之前,是乃无尚光荣也。”随后,他郑重地将两旗交给了刘长春。刘长春手握国旗,铿锵有力地宣誓:一定会牢记使命,努力拼搏,“以付四万万同胞之期望”。当刘长春于7月29日抵达洛杉矶码头时,受到了美国奥委会委员及数百名华侨的热烈欢迎。当中国体育代表团第一次出现在第10届奥运会的检阅队伍之中,当中国体育健儿刘长春第一次站在奥运会百米赛道上,这一刻无疑圆了王正廷等中国体育人参加奥运会的梦想。 王正廷作为中华体育代表团总领队,率团参加了1936年在德国柏林召开的第11届奥运会。中国参加此届奥运会备受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虽然与奖牌无缘,但是对于推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仍然起到了重要作用,如王正廷所言:“中国对体育之提倡,为期尚短,在此短期间产生之运动家,与世界英雄相比,当然不能希望有无上表演与贡献。中国之参加此次大会,其动机较其所获结果为重要。中国必须先学行,再学走。此次参加大会中国选手所带归之知识及技能,为中国将来胜利之基础。” 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王正廷曾经提出在华举行1952年奥运会的建议,这虽然引起了无数国人的兴奋,但是由于国内政情的急转直下而不了了之。1948年,王正廷再次作为中华体育代表团总领队,率团参加了第14届奥运会。此时,国民政府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中国体育界的内讧也愈演愈烈,代表团的经费捉襟见肘,运动员是自己带着大米、咸鱼、榨菜前去参赛的,由于住不起奥运村而借住在伦敦郊区的一所小学,甚至于回程的路费都没有着落,后经王正廷的多方筹集,才把滞留在伦敦的运动员送回中国。 这次伦敦之行使得王正廷心灰意冷,1948年圣诞节后,他黯然离开了大陆,移居香港,直至1961年5月21日病逝。王正廷作为一名政界人士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同时,也被人们作为一位体育界的领袖、作为一位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发展的开拓者所接受、所尊敬。 摘自《世纪》2007年第5期 王正廷(1882-1961),浙江奉化人。先后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副议长,北洋政府工商部次长、外交总长、代理内阁总理等职,国民政府时期曾任外交部长和驻美大使。王正廷是民国时期外交风云人物。而他作为近代中国著名的体育事业领导人,中国首位、远东第二位国际奥委会委员,积极倡导“体育救国”理念、参与全国性体育组织的筹建、组织和筹备国内国际各类重要体育赛事,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派人第一次参加第10届奥运会,并作为总领队参加第14届奥运会,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事迹则鲜为人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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