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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下岗职工几乎没花钱就拿到一套房子并拥有49平方米产权
泰州436户家庭享“租售并举”实惠

朱旭东


  据新华社南京10月12日专电 (记者 朱旭东)今年51岁的江苏省泰州市下岗职工孙金喜做梦也没想到,他几乎没花钱就拿到了一套近74平方米的房子,并拥有其中近49平方米的产权,而他以前住的房子,使用面积只有9平方米。

  孙金喜夫妻双双下岗,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今年住房拆迁时,9平方米的住房评估价只有不到1.8万元。按照泰州市拆迁低保政策,拆迁补偿不足7万元的补足7万元,如果能在规定时间内搬家,另外奖励8000元。孙金喜尽管拆迁后能拿到7.8万元,仍然无法正常买房。

  幸运的是,泰州市近两年在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过程中,在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的同时,对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人员,通过“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方式进行解决。孙金喜的新家建筑面积73.86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房价每平方米为1600元,孙金喜通过拆迁获得的7.8万元购买了其中的48.75平方米,另外的25.11平方米,产权则属于泰州市房产管理处,孙金喜每月另付21.7元房租。

  目前,泰州市已有436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共有产权,租售并举”带来的实惠,其中近80%的家庭买回了完全产权。到今年年底,泰州还将有100户家庭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评论 071013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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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泰州市的规定,购买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的人在5年内可一次或分期按原初始售房单价购买共有产权份额,在取得完全产权5年后可以上市。租售并举经济适用房上市时政府有优先回购权,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房,可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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