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消息:中国开始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获得立法支持,今后我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普查人员执行污染源调查任务,不得少于2人。 (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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