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牺牲者 最高可奖30万元 |
本报讯 据信息时报:今天起,在广州路见不平,见义勇为而牺牲或伤残的勇士们将可获得大幅加码的奖励慰问金,其中牺牲者最高奖励金由5万元提至30万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七档奖励慰问金加码 此次会议对《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最令人关注的就是将见义勇为牺牲和伤残者的奖励慰问金额大幅提高。调整涉及的奖励慰问金金额涉及七个档次,全部都有五成以上的提幅,其中“加码”幅度最大的是对见义勇为牺牲者的奖励金。 明确奖励不分户籍 据了解,以前,对见义勇为者是否广州市本地户籍,奖励慰问金额会否有所不同并不明确,而此次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和补充,明确只要见义勇为行为是在广州市管辖地区内进行的,不论见义勇为者的户籍在哪儿,是否广州人,奖励慰问金额都一样待遇。 事实上,尽管之前没有特别明确,一直以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的发放,都没有设定过户籍限制或有不一样的待遇,此次特别明确只是让市民更加放心而已。 公检法司享同等待遇 此次修改条款,另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在维护治安,执勤履行公务中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不幸牺牲或负重伤的人员,也与一般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同等待遇”。 据了解,按法律解释,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特征之一,就是“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因此,按照这一描述,公检法司的干警或工作人员,身负维护社会治安职责,尤其是执勤过程中,因此之前只以“殉职”来奖励慰问,一般是由各级政法系统内的治安基金会负责,而非见义勇为基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