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的税金谁来缴?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解释—— 消费者扛成本 装修队缴税金 金恒 |
装修房子,3.41%的税该谁缴?前天,本报A7版的“新闻调查”提出了这个问题。昨天,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长陈国宏,特地作出说明:税金由装修公司上缴税务部门,但这笔税金其实是装潢造价成本的组成部分。 税金是成本 陈先生称,《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规定,工程造价预算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体现在装修合同中,就是装潢造价成本。 据了解,为了规范家装行业收费混乱的情况,2001年,有关部门在制定《上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在装修施工示范合同中要求列清各项收费标准。因此,在合同中,除了列明以上各类费用外,还列明了税金(3.41%)一项。 列明税金一项,一来是告知消费者透明装修成本的报价,二来是提醒消费者避免装饰企业偷税漏税,装修后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 消费者支付 陈先生说:“装修工程造价实行透明报价,因此消费者看到了装修中的税金一项。”税金是装潢造价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算在工程总价款里。比如商贩卖苹果,一只苹果的化肥、人工、运输等成本共9角,还要缴纳1角的税,那么,这只苹果要保本的话卖价至少1元。 陈先生解释,税金是总价款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在工程总价款以外,额外向客户收取的费用。这部分税金由装修公司上缴税务部门。 条款待完善 由于装修行业良莠不齐,门槛较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因此,相当一部分的装修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很难对税金一项向消费者作出正确解释,甚至会直截了当地告诉消费者“税金该由消费者承担”。然而,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装修公司,才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这就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 对于这份家装示范合同,有关部门表示,他们会进一步研究,争取改进和完善相关条款,使装修公司和消费者能更加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 因此,税金还是要付,只是消费者在掏钱给装修公司时,双方都要弄弄清楚,而不是一知半解。 本报记者 金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