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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假借“特奥会”名义行骗7万元
两被告悔罪各获刑1年
宋宁华 李鸿光


  本报讯(记者 宋宁华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2007年上海世界特殊奥运会”刚刚落下帷幕,上海静安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假借“特奥会”名义的合同诈骗案。昨天,法庭上两被告均作了悔罪陈述,希望能够获得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董金宝、朱本镒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是上海审判首例假借“特奥会”名义发生的合同诈骗案件。

  董金宝、朱本镒分别是上海某中医药研究院负责人和某通信公司市场部经理。今年4月,朱找董谈及利用特奥会做广告生意,他俩在明知特奥会广告属不收费的情况下,却以特奥会名义与上海某文化传播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委托该公司在特奥会中做宣传工作,从而收取人民币7万元。

  事后,该文化传播公司在用特奥会授权的名义,为客户招揽做广告时,被特奥会执委会发觉而案发。董和朱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在家属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董金宝、朱本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鉴于两人有自首情节,并退赔了赃款,从轻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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