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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把“入口”关 吃客有“方向”
年内将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黎昌政


  新华社武汉10月17日电(记者 黎昌政)我国将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对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卫生信誉度评价。今年12月底前,全国95%以上的餐饮单位将实行这一制度。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17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上表示,量化分级管理可以提高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自身管理水平,将卫生执法力量的重点投入到卫生信誉度较低的餐饮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日常监督检查效率,还有助于发挥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作用。

  卫生部自2002年开始实施量化分级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有些地方没有全面推行。各级卫生部门将在12月底前对95%以上的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部分地区实行量化分级的比例将达到或接近100%。

  根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卫生部门将主要根据餐馆基础卫生设施和卫生状况,评定A、B、C、D四个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4个级别相对应的食品卫生信誉度依次递减、风险等级依次增加。有关部门将强化对风险性较高和食品卫生信誉度较低单位的监督检查,同时建议消费者尽量到风险性较低、食品卫生信誉度较高的餐馆就餐。

  目前,全国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实施率较高的省份是北京、山东和四川。 

  评论 071018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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