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南剑)单明(化名)因别人叫错自己朋友名字,竟然用刀砍伤他人。日前,单明已被南汇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2006年12月12日凌晨,某学院一名大学生小韩被人用刀砍伤。警方调查后得知,原来,该学院大一学生小崔因同学小韩叫错名字,两人发生口角。崔的朋友小杨知道此事后,纠集了单明等一帮未成年人,从上海市区驾车至该大学城校区。正当他们与韩争论之际,单挥刀砍向了韩,将韩砍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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