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两代的体育锻炼证书 徐冶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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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冶敏 近日,清理老屋旧物,不知从哪翻出一张泛黄的小纸片,也没在意随手又丢在一边。隔了几天,还是母亲提醒:“这可是你爸的宝贝,让他自己保存吧!”闻听此言,我方才拿起纸片细看。原来是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制发的“劳动卫国体育制度”证明书。封面印有类似国徽的体育徽记,打印编号;封底则是“努力锻炼身体,使自己成为优秀的祖国保卫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宣传语。内面手填父亲的名字及签发日期“1956年11月1日”,证明其参加劳卫制一级测验及格;下方盖印国家体委的大红公章;两边还印着广播操、单杠、自行车、滑冰、跑步、平衡木、举重、跳水等体育项目图案,朴实不失庄重(图1)。 查阅资料始知,新中国成立不久,人民政府就非常重视普及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工作。将体育作为考察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大中学校的教学计划。1954年,经当时的中央政务院批准,由国家体委公布施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及暂行项目标准和预备级暂行条例。经过几年的实践和1956年、1958年的两次修改,于1958年10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体委正式发布施行,分为两个部分,即“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条例”和按级制订的项目标准。历经“文化大革命”的动乱,1975年5月,国家试行定期测评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劳动卫国体育制度”走入历史。向父亲核实,这张“劳动卫国体育制度”证明书正是他读大学期间获得的。接着,上网搜索,嘿!如今此类证书还真成了珍贵的收藏品,只是在线拍卖的多是1959年、1960年正式施行后颁发的证书,而我老爸的可是试行期间发出的。 巧的是,半个世纪前的劳卫制证明书使我想起自己一直压在玻璃台板下的那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证书。小心翼翼地取出,与父亲的劳卫制证明书比较,我的“优秀级”证书纸张明显高档了,规格略小,封面色彩更加鲜艳,图案甚至烫金设计成一面体育运动最高荣誉的金牌;封底空白。内面留有1982年我初中一年级时的体育老师手填的笔迹,同样盖印国家体委的大红公章(图2)。 两代人的体育锻炼证书,见证了新中国全民体育健身体制的演变、发展。今年8月6日,上海市体育局喜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宣布筹建上海体育博物馆,我手中的这两张体育锻炼证书是否有资格入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