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件老皮影泥牛入海 —— 灵宝皮影“奥地利失踪案”追踪续篇 赵倩、 张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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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皮影闪耀着中华文化民间艺术的瑰丽,河南省灵宝市42件皮影在奥地利奇怪“失踪”的消息,经本报9月30日“文娱新闻”版报道后,不少读者十分关注,焦虑地追问,这些皮影是否找回来了? “皮影不是清代的” 为此记者又一次联系了当事人、三门峡市外办外事科科长李刚。他无奈地说,相关部门正在积极与奥地利方联系中,然而时隔两年,当时并没有被重视的“丢失”事件,如今开始着手调查,困难重重。尽管很努力,但是的确难以找回。在与记者的交谈中,李刚一再重申:这些丢失皮影不是清代的,因此不是文物。因为按国家有关规定,清代的皮影就是文物。三门峡市政府外事常务办公室主任张耀珍在与记者通话时,也表示了同样的意思。李刚没有举出否认的理由。而张耀珍说的理由:一、如果是文物,当年出国时肯定过不了海关。因为国家对文物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带出境;二、个人如果手中持有并保管文物,在国家有关部门都会有登记记录,索辛酉并没有证明。 “清代前期”祖传 而记者再次采访42件皮影所有者索辛酉老人时,他对于两年前的事依然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当李刚找到他,并带着这些民间艺人出国时,大家都知道老索手中的皮影是从“清代前期”祖传下来的。索辛酉的皮影在当地也小有名气,他曾带着这些皮影展出过。他说,许多人都能证明这些皮影的确是清代的。而张耀珍表示,如今老索仍在卢氏大峡谷风景区民俗园表演,并无文物部门来说他的皮影是文物。矛盾的焦点,现在聚集在42件皮影的文物身份真伪上。如果丢失的是文物,责任就大了。不是文物,赔点钱便可了事。老索讲,他已经得到了这样的信息。可他不干。 当时应作鉴定 记者心有疑惑。首先,不论42件皮影是否文物,组织方带出国去,总要原物带回,物归原主吧?其次,组织方当时既然邀请民间皮影艺人索辛酉,出国表演,就说明索的皮影是稀罕之物,欲拿到国外发扬光大。那为什么当时不去有关文物部门作个鉴定呢?第三,如今皮影失踪了,拥有者声明这是清代文物,虽然他拿不出鉴定证明,但组织方同样也拿不出有效证明,证实这不是清代文物。海关放行,也可以说是海关没有接到有关验证的申报。并不能证明皮影不是文物。 专家意见明确 面对失主及组织方的争论,记者走访了上海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专家。专家表示,此事的责任明显在组织方身上。并拿出新旧两版的有关法律条文给记者看。1960年7月12日文化部颁发的《关于文物出口鉴定标准的几点意见》中附属的《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里,第十八大类“戏剧曲艺用品”中明确写道:“包括戏衣、皮影、木偶、以及各种与戏剧曲艺有关的道具,1911年以前的禁止出口。”而在今年6月国家文物局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中第十三大类“戏剧曲艺用品”中,依然有这一条。专家说,民间工艺品的出国应谨慎处理,不能由个人说是或不是文物。 专家指出,民间艺人对文物法律法规的了解,往往远不及政府部门。对于这些正在流失的民间艺术,有关部门应该具有强烈的保护及发扬意识,武断地否认与放弃文物,这样的失职行为给我国民间文化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实习生 赵倩 本报记者 张晓然 评论 0710221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