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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扬州
新售楼盘节能须公示


  本报讯 根据扬州市的最新规定,10月起,该市民用建筑在施工和预售、销售前,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节能公示牌。公示的项目包括屋面隔热保温、墙体隔热保温、外门窗性能、遮阳、暖通、电气节能等情况。施工和销售场所的公示时间不得迟于楼盘开始预售、销售的时间。不公示的单位,将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中被记录下不良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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