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市民乘车优惠办法指南 尚未申领者凭蓝卡或有效身份证年内暂可享受优惠 张欣平 |
市政府推出70岁以上老年人凭社会保障卡红卡(以下简称“红卡”)或社会保障卡附卡(以下简称“附卡”)享受乘车优惠的措施后,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70岁以上老年人对此十分关注,许多市民来信或来电询问有关具体事宜。昨天,市交通局和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就具体操作办法作出解答。 社保卡有哪些类型 社会保障卡红卡:卡面为红色,有芯片,可作为免费乘车的个人凭证,也可用于办理社会保障事务。(以下简称“红卡”) 社会保障卡蓝卡:卡面为蓝色,有芯片,不可作为免费乘车的个人凭证,但可用于办理社会保障事务。(以下简称“蓝卡”) 社会保障卡附卡:卡面为红色,无芯片,可作为免费乘车的个人凭证,但不可用于办理社会保障事务。(以下简称“附卡”) 哪些时段可享优惠 2007年10月19日重阳节起,本市70岁以上老年人凭红卡或附卡,在非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除外),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公交车(磁浮线、机场线和旅游线除外),节假日实行全天免费乘车。原享受乘车优惠的人群不受此措施限制,继续按相关规定享受乘车优惠措施。 高峰时段确认:轨道交通以乘客进站时间为准,公交车以乘客上车时间为准。 节假日确认:以国定假日为准(含双休日),如遇国定假日调整,以政府部门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谁应申领红卡或附卡 目前已经持有红卡的市民,以及同时持有蓝卡和附卡的市民,已经持有了免费乘车凭证,不需要再申领。 需要申领的有两种情况: ■ 年满70周岁以上、现持有蓝卡且未申领过附卡的市民,需要申领附卡,以此作为乘车凭证。 ■ 从未申领过社会保障卡的70周岁以上的市民,应直接申领红卡。 如何申领红卡或附卡 ■ 红卡的申领 从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70周岁以上市民,应直接申领红卡。 申领对象: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从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市民。 申领地点:现居住地所在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 申领日期、时间:(为避免申领等候时间过长,建议市民错时前往申领。) 70 至74周岁市民(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申领日期为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20日; 75周岁以上市民(1932年12月31日前出生),申领日期为2007年11月21日至2007年11月30日。 具体时间为上述期间的周一至周五9∶00~16∶30。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受理时间的,由各区县另行公示。此申领阶段以后还未申领的市民,仍可到居住地所在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正常办理。 申领材料:同时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 领卡日期:自申领之日起30日后。 领卡地点:受理申领的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 工本费:25元。 领卡材料:本人领卡的,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亲属领卡的,代办人需携带申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 其他事项 持有红卡或年满70周岁持有蓝卡的市民,原卡遗失的,应到各区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指补换卡网点)当场补办红卡。补卡工本费25元。 年满70周岁持有蓝卡的市民,本人愿意直接换领红卡的,可前往各区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指补换卡网点)当场办理和领取红卡。办卡工本费25元。 ■ 附卡的申领 对于年满70周岁、持有蓝卡的市民,可以申领免费发放的附卡。 (一)今年年满70周岁市民的附卡申领事项 申领对象:1937年1月1日-1937年12月31日出生。 申领方式:前往现居住地所在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或登录市民信息服务网(www.962222.net)办理。 申领时间:11月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9∶00~16∶30。 申领材料:本人办理的,需携带蓝卡;委托亲属办理的,代办人需携带申领人的蓝卡、户口簿、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领卡日期:自申领之日起30日后。 领卡地点:受理申领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站。 (二)今年之前年满70周岁市民的附卡申领事项 在今年之前年满70周岁的市民中,相当一部分因各种情况未能及时领取附卡,目前人户分离状况比较突出,为方便领取需要进行登记申领。 申领对象: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登记方式:拨打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热线962222或登录市民信息服务网(www.962222.net)登记。 领卡时间:登记之日起30日后。 领卡地点:登记时确认的街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 (三)附卡领取携带材料 上述两种情况领取附卡时所要携带的材料相同。本人领卡的,需携带蓝卡;委托亲属领卡的,代办人需携带申领人的蓝卡、户口簿、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过渡期如何操作 考虑到本市尚有部分70岁以上老年人未申领红卡或附卡,为此,市交通管理部门特地从现在起至2007年12月31日设置过渡期,以方便这部分老年人群出行。在此期间,轨道交通和公交工作人员实行人性化操作,具体办法如下: ■ 有红卡或附卡的70岁以上老年人,乘车时需向轨道交通和公交工作人员出示红卡或附卡,享受乘车优惠; ■ 有蓝卡尚未申领红卡或附卡的70岁以上老年人可向轨道交通和公交工作人员出示蓝卡,享受优惠; ■ 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卡的部分人员可向轨道交通和公交工作人员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享受乘车优惠。 2008年1月1日以后,70岁以上老年人必须凭红卡或附卡享受乘车优惠。尚未申领红卡或附卡的70岁以上老年人,请抓紧到现居住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站申领办理。 过桥过江怎样付费 从今年10月19日起,全市轨道交通和公交线路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乘车优惠,对于公交企业代收代缴的含在公交票价内,按人次计的过桥过江等费用,乘客需足额支付;而按车次计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乘客不需支付费用。 市交通局强调,7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乘车优惠措施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惠民举措,全市所有轨道交通和公交需积极响应,并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对于轨道交通和公交企业在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乘客可拨打962000运管热线反映,市交通管理部门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本报记者 张欣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