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草案增加相关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范围进行了规范和限制。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查封、扣押的物品限于涉案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同时行政强制法草案相应地增加对违反这一规定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或者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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