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发票明年起不再“摇奖” 保留“刮开式”即开即中奖 部分服务业发票升级为电脑版 王欣 |
本报讯 (记者 王欣)记者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在本市已实施5年的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将从明年起进行重大改革:保留“刮开式”即开即中奖,取消“摇奖”方式;取消《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家庭装饰专用)》。 2002年10月1日起,本市在餐饮服务业、娱乐业、部分代理行业等实施发票有奖管理。5年来,消费者对发票的关注度和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既维护了自身权益,又促进了经营者自觉使用合法凭证,为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征管创造了条件。消费者索要发票,通过“刮开式”即开即中奖或参与“摇奖”后,部分幸运者获得了数额不等的奖金。发票的有奖管理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由于“摇奖”方式需要持票者通过拨打电话或上网输入发票进行登记,是否入围需要经常关注各类媒体,入围后还要参加一系列游戏方可参加“摇奖”,整个过程比较麻烦,影响了消费者的参与积极性,使“摇奖”方式应有的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税务部门决定从2008年起取消“摇奖”方式,保留“刮开式”即开即中奖。最后一期有奖发票“开票有喜”电视摇奖节目将于2007年12月29日播出,发票信息的采集截至2007年11月14日。 另外,从即日起家庭装饰行业使用的电脑版《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发票代码:23100**70351)。电脑版《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家庭装饰专用)》(发票代码:23100**70651),使用至2007年12月31日,兑奖截至2008年3月31日。 据悉,随着本市税控收款机招标工作的完成,2008年起原使用定额有奖发票的餐饮、娱乐等行业将逐步推广税控收款机并使用税控发票,逐步替代定额有奖发票。为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维护自身权益,税务机关将对税控发票进行布奖,奖项设置不变。由于用于发票有奖管理的奖金不因取消“摇奖”而减少,届时中奖比例有望提高。 消费者如需了解此次有奖发票管理改革的详情,可登录“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或拨打12366财税咨询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