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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珠海市教育局制定有关规定
严查在职公办教师有偿家教

陈治家


  广州日报  近日,珠海市教育局制定《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有偿家教的暂行办法》,规定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办法指出,在职公办教师禁止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房或在家中组织家教;禁止教师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自己组织的家教;禁止在职教师互相介绍学生开展家教;禁止教师利用学科不同联合进行家教;禁止在职教师未经学校允许,在外兼职。根据《办法》,在职公办教师如果从事有偿家教,在评优评先晋级时实行一票否决,对已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搞有偿家教,经教育不改正的将采取高职低聘、转岗、停课学习、分流等措施进行处理。

  另外,关于部分公立学校教师“家访”少的问题,珠海市教育局从制度上予以引导和管理,并着手起草有关文件,要求班主任每年至少完成对班上50%学生的家访。 (陈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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