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提醒投资者 避免七种异常交易行为 忻华 |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以来,深市股票异动次数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异常交易行为归纳为七大类: 一是与涉嫌内幕交易有关的交易行为。这是当前重点监管的涉嫌违规行为,一种是上市公司发布业绩大幅增长、定向增发、资产注入、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前,股价异动,且存在账户集中交易的情况;另一种是伴随着市场各种传闻,一些本身具有关联关系或关联特征的账户集中买入。 二是约定交易,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对敲、对倒。如果存在关联关系或疑似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那么这种交易行为就涉嫌约定交易操纵。 三是虚假申报。主要指通过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影响交易价格。 四是拉抬、打压。主要指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或低价申报,造成大幅上涨或下跌。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一些短线大户为了维护股价在尾市进行拉抬股价。 五是连续集中交易。主要指一些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账户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 六是异常回转交易。主要发生在权证等可进行T+0回转交易的证券交易中,导致证券价格大幅波动。 七是非理性交易。一是盲目听信博客、股吧等所谓“专家”的推荐,跟从买入,自己蒙受损失;二是在证券价格大幅波动时,盲目追高杀跌,频繁交易。 忻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