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阿鼠”下手越来越隐蔽 本市检察机关开展公共场所扒窃案件专项公诉 郭剑烽 施坚轩 龚树楚 |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施坚轩 龚树楚)日益猖獗的扒窃犯罪已成为影响本市治安秩序稳定和群众出行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遏制此类犯罪的上升势头,今年本市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公共场所扒窃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对673件扒窃案件的83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办案中发现,如今“娄阿鼠”下手时隐蔽性越来越强。 玩弄障眼法 在本市检察机关公诉的扒窃犯罪案件中,被窃财物多为现金、手机、金首饰及其他小巧轻便物品,而受害者以怀抱婴儿或警觉性差行动迟缓的老年人居多。扒窃人员往往使用障眼法,如用报纸或挎包挡住作案的手,或两人围住被害人,由另一人下手扒窃;有时用刀片割皮包、割衣服,或用剪子剪项链、耳环、手机绳等,也有用镊子夹钱包的。作案手法往往隐秘,被害者不易觉察。 如:谢某等6名四川籍来沪人员结伙,于2007年6月23日至24日期间,乘坐由谢驾驶的白色小轿车,多次至蕰川路2767号月浦镇梅园菜场、浦东新区东靖路258弄10号附近的临时集贸市场等处,采用踩踏、包围被害人引发争执的手段以分散注意力后,由其中一人用镊子从被害人裤子口袋内扒窃得现金人民币共计2020余元。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谢某等6人提起公诉。 上下班高发 扒窃,犯罪场所以公共汽车、公交和火车站点、街面路口居多,郊区公交线路由于群众防范意识薄弱,扒手容易得手。 市民上下班高峰是扒窃的高发时段。今年6月12日上午,张某等7名安徽来沪人员乘上一辆开往金山朱泾镇的金张卫支线公交车。当车驶进朱泾汽车站时,其中一人佯装捡拾掉落的硬币,故意将车门堵住,阻碍乘客下车,同行的另外4人前后夹击掩护,由张等2人趁乱将准备下车的周姓乘客脖子上一根价值人民币2300元的金项链剪断偷走。日前,金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对上述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 另外,在人流密集、香火旺盛的宗教场所也不时出现扒窃案件。扒窃分子利用善男信女专注于烧香拜佛之际,窃取其随身财物。今年2月18日上午7时许,湖北籍无业人员李某至玉佛寺大雄宝殿前的香炉旁,趁吕姓香客不注意时,窃得吕放在西服口袋里的一部价值人民币1160元的手机。日前,普陀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提起公诉。 作案团伙化 检方发现,多数扒窃案件以老乡、亲属关系等为纽带结伙作案,分工明确,其中新疆籍扒窃团伙趋于组织化和规模化,聋哑人结伙作案增多。今年1月1日,新疆籍无业人员巴吐尔等7人事先预谋外出盗窃作案,做出明确分工,有人负责望风、接应并监管控制,有人具体实施扒窃。这7人窜至本市虹古路水城路附近,由其中一人先后窃得左姓、蒋姓路人衣袋内的手机各一部。长宁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上述人员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