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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全文)下发 9月27日,央行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全文)下发。其中,关于购买“第二套房”提高首付及相关利率的内容引起了关注。对第二套住房的成功认定将成为此次房贷新政是否能够落实的关键所在。
●深发银行首个实施细则出台 10月8日,在央行上调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成数以及利率后,深圳发展银行作为第一个银行实施细则出台。细则对执行新政的时间做出了明确表述,可是市民关心的“第二套房如何界定”,该细则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
●征信系统可查到 央行副行长称能够认定第二套房 央行副行长、上海总部主任苏宁10月8日在上海表示。“可以明确的是,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
●央行、银监会终定基调 “第二套房”以户为单位 央行、银监会日前终于出面为各家银行定下基调。在征询几家大银行的意见后,确认“以户为单位,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则认定为第二套房”。
●以户为单位难度大 沪上多数银行欲以个人为单位 沪上多家银行表示,以“户”为单位存在认定难度,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或将成为沪上银行主流。
●央行正与四大银行讨论 将统一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10月17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张琪在上海召开的零售银行业论坛上透露,央行正联合四大商业银行讨论房贷“第二套房”的核定标准,预计近日将确立统一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明确了“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以“户”为单位。这意味着,不出意外的话,这也将是其他三大商业银行的选择。
●第二套房贷细则由银行报备 监管层不再出细则 10月23日,来自监管层的消息显示,在监管层对主要商业银行就房贷新政策进行“窗口指导”后,不会再正式出台相关细则,商业银行只需将本行调整房贷的具体规定送交央行、银监会报备,但商业银行各地分行不能擅自调整房贷规定,可以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和各地情况不同,将更为严格的调整方案送总行报批。 专家观点 从有关部门的口径变化来看,“第二套房”最终还是倾向于选择一个相对宽松的界定方式。因为从三个基调来看,这个界定留下两大漏洞:第一,可以用除夫妻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的名义购房。第二,可以把手头投资的房卖掉后继续贷款买房,轮番炒房。如此一来,房贷新政遏制投机的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刚性政策将变成弹性政策。(杨红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