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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即将关门歇业 消费卡照卖
一些饭店、浴场如此做法,是一种欺骗、斩客行为
龚燕 顾鹏程


  消费卡买了不到一个月,商店就人去楼空。日前,两位读者相继向本报投诉,有的饭店、浴场明明就要停业,却继续出售消费卡。他们希望有关部门制订相关条例,确保消费者权益。

  无法退款

  求助本报

  9月7日,陈女士在金陵东路505号上海贵祥记餐饮有限公司买了一张1000元的贵宾卡。9月28日,她与家人再去时,看到饭店大门上贴着告示:因装修暂停营业,持贵宾卡客户可于10月8、9、10日到店退款。并留了店长的手机号码。10月8日,陈女士去店里退款,从前门找到后门,无人应答。她只好拨打店长电话,回答3楼有人。她又跑到3楼,却见铁将军把门。再打电话联系,却被告知账目尚未理清,20日才能退钱。后据饭店所在的大楼管理人员说,贵祥记已歇业。陈女士担心无法取回退款,便向本报求助。经记者联系,在黄浦区消保委帮助下,陈女士终于拿回卡中的钞票。退钱时,她从饭店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说关门装潢,实际是停业了。”

  不能退卡跨区消费

  读者孙女士说,今年8月她花1000元买了虹口区东长治路上温秋缘花园浴场的VIP消费卡。9月25日,她与朋友前去消费,一张停业装潢的告示将她挡在了门外。孙女士四处打听后得知,这里的房子可能要拆迁。经过几天寻访,她终于在南浦大桥处找到了这家浴场的另一家店。这家分店承认东长治路店与他们属同一企业,但称卡内资金不能退,只能在他们店用掉。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得赶远路,跨区消费。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尚无规定可约束企业的卖卡行为,消费者如遇到问题,需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卖消费卡拉客已成许多企业常用的促销手段。有关部门能否对企业卖卡备案登记,并要求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确保消费者权益?

    实习生 龚燕 记者 顾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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