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业主收房有望先验后付款 余美英 |
北京青年报 收房时业主需先交物业费再拿钥匙,这一长期纠缠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并造成大量入住纠纷的北京楼市惯例将被打破。昨天下午,记者从北京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得到证实,市建委近期拟出台《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开发商交房前,需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再依据购房合同约定办理交付手续。 据了解,除了即将出台的《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之前有两个有关交房的规定已开始实施: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住宅分户验收”,以及今年3月1日起,办理土地交用出让合同的住宅小区项目已开始执行的住宅与配套同步交付政策。 (余美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