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万剑峰)前天,鲁莽汉黄川被奉贤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3个月。
8月22日晚,黄川与朋友一起喝完酒醉醺醺地招乘出租车回家。当车行至南桥镇南亭公路通阳路口时,黄川招呼司机阮先生停车。车刚停,黄川打开车门就想出去,阮提醒其付车费。他不但不肯,反而骂骂咧咧,甚至拔拳追打阮。
争吵声惊动了值勤民警小郑,即上前了解情况。但黄川不但出言不逊,还挥拳击打小郑,造成其多处挫伤,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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