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云)本报10月22日A7版刊登《盗用发布他人房屋信息》一文,报道了有房产公司盗用他人制作精良的照片房屋信息,冒充自己代理的出租房推销。
现已查明,盗用者系虹中路上的吉丰房产经纪公司。虽然报道发表后,多套房屋的介绍页面已撤除盗用照片,且有部分网页在遭到被盗用者投诉后已被网站删除,但盗用情况至今仍零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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