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公布房贷细则 结清贷款再买 不算第二套房 乔倩倩 |
本报讯 房贷新政推出已有一个多月之久,昨日,交通银行向媒体披露了房贷细则。 按照交行的房贷细则,第二套房贷严格执行放贷新政的规定,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交行的做法是,每增加一套,首付和利率同时增加5个百分点,即购买第三套房的首付比例为45%,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5倍,第四套房首付5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2倍,依次类推。 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的界定问题,首先,将以个人征信系统的报告为准;其次,曾经贷款买房,但已结清贷款,再申请贷款买第二套房,将被认定为第一套房;第三,公积金贷款不列入第二套房参考范畴,也就是说,利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首付不会提高到四成,贷款利率也不会增加到1.1倍。 但是对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交行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标准。交行房贷细则规定,各地分行可根据地方监管要求,自行决定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界定,但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的范畴将只涉及夫妻,而不涉及到父子等其他亲属关系。 (乔倩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