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退赔后被判免刑 韩根南 江跃中 |
本报讯(通讯员 韩根南 记者 江跃中)本市女青年盛芳持用信用卡透支后未按规定返还款项,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闸北区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鉴于盛芳犯罪情节轻微且退赔了全部赃款,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2004年12月,盛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申领了牡丹贷记卡。自2005年3月至5月期间,透支消费及提现金5200余元,经银行催讨,盛仍多次拒不还款,造成透支本息、滞纳金递增至22743.55元。案发后,在公诉机关向法院正式提起公诉前,盛芳退赔了全部赃款。法院审理后认为,盛芳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