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投诉揭开交房时流行的潜规则: 验房先签交接书 消费者:故意欺瞒 开发商:工作疏忽 业内人士:绝非个案 李真 |
|
□本报地产评论员 李真 购房者黄先生: 工商处理成一纸空令 与交房潜规则的“斗争”,黄老先生坚持了3 年。 黄老先生是三盛颐景园项目一期业主。 2004年三盛颐景园一期交房时,黄老先生在交房大厅里看到了三盛公司张贴的交房程序图,上面标着先签《房屋交接书》再验房。黄老先生就这程序向工作人员提出疑问,却被告知“不签交接书就不能看房”。看到当时大多数人都接受了这一程序,黄老先生虽然不愿意,但还是先签了交接书。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着多处问题,黄老先生越想越生气,在收集了包括交房程序图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后,他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投诉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 在黄老先生提供的材料中,笔者看到2005年6月8号,上海工商松江分局市场合同科给予答复,“上海三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利用优势和买房当事人没有经验,在交房大厅前张挂谬误的交房《流程图》,使买房人在看房、验房之前就签署《房屋交接书》,违反了有关规定。”同时给予了处理要求:(上海三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上述行为,做好接待工作,妥善解决矛盾;今后,在交房程序中,一律做到先验房,后签约,切实保证消费者利益。据黄老先生介绍,该答复同时下发给三盛公司一位黄姓副总,黄姓副总也现场表示会认真整改。 那么时隔两年,为什么黄老先生又一次旧事重提呢? 原来,细心的黄老先生发现,上海工商松江分局给出处理意见后,在接下来的几期中,三盛颐景园项目并没有按照要求整改,反而依然采取“先签房屋交接书,后看房验房”的交房程序。黄老先生称,在此期间他通过在交房现场问询,以及在小区班车上随机进行问询的方式了解并确认了这一情况。就在今年9月6日,在等小区班车时,就“先签交接书再验房”一事,黄老先生仅半小时内就在现场征得到近二十位业主的签名。 黄老先生提供的相关记录显示,其中不少业主表示由于先前不了解这个程序,稀里糊涂就先签了房屋交接书,以致后来在房屋出现了很多质量问题如漏水裂缝等,无法有效解决,让他们苦不堪言。 黄老先生在向本报投诉时多次强调,这个问题现在可能对他们(三盛颐景园项目业主)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是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遭遇,让其他的读者了解到交房的正确程序,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回应: 不存在欺骗和隐瞒 了解这一情况后,笔者第一时间联系了三盛颐景园。 三盛颐景园项目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交房过程中,他们没有有意隐瞒或者存心欺骗。先看房后签交接书,这是商品房买卖的常识。“如果真有业主先签了交接书后验收房子,那可能是我们的工作疏忽。”而当笔者提到在一期交房时现场张挂的流程图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一期交房时他还没有进入该项目,不了解情况。 不过对于交房时大部分人先签了交接书再去拿钥匙看房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并未否认。他解释说,因为一般的业主在交房之前都已经看过房了,还有的业主懒得看,因为他们认为拿到《交房许可证》,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同时,他解释说,一般情况下,交房时会出示《交房许可证》,表明房屋的主体结构是合格的。至于墙皮裂缝,门窗损坏之类的,并不是影响交房的必要条件。 这位工作人员强调说,“如果业主有要求,我们会有物业陪同去看房的。如果业主没有特别提出要求,那么我们就会按照一般情况先签交接书。再拿钥匙看房。” 松江消费者协会: 已签交接书具法律效应 笔者就这个问题向松江消费者协会进行咨询,该协会工作人员称,交房时就应该先验房再签交接书,不给验房就不能签。但如果消费者自己先签了,那么合同就有法律效应,那就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做。他们也没办法。 上海房地服务热线: 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维修 随后,笔者拨打了上海房地服务热线962121,得到了这样的答复:一旦协议签了就有法律效力,但如果你房屋质量出了问题,只要在保修期内,业主就有权利要求房产公司或物业进行维修。 业内人士: 并非个例 笔者在采访过程中,很多业内人士都表示,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其中一些开发商更是暗示笔者,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业内不成文的“行规”,由来已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