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邵宁)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返乡过年,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从11月初至2008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本市劳动保障部门昨日公布了此次“追薪”活动的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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