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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任”也要培训

顾龙


  培训业委会主任,这一招是被逼出来的。

  自今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个多月,尽管各大媒体用足心思解读这部新法,但是小区内侵害业主权益的违法事件屡见不鲜。尤其令人遗憾的是,个别业委会主任还不晓得《物权法》是他手中的“尚方宝剑”。

  有业主小王反映,他所在小区内一片空地上停放许多车辆。一问物业才晓得,他们将这块空地改成停车场,租给小区外的人,用来创收。小王按照《物权法》规定,打电话给业委会主任,建议召开业主大会,纠正物业公司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做法。没想到此位主任回答,要向居委、物业公司汇报一下再说!看来此当家人没读过《《物权法》。

  类似的业委会主任为数不少,因为目前担当此项工作的大多是退休人员,相对年龄较大,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但是换年轻的、懂法的,多数是“上班族”,没时间当业委会主任。此难题真没解了?

  否!闵行区房地部门有新招——培训业委会主任。这个区有617个小区,462个小区建立业委会,多数对《物权法》很陌生。于是逼得他们先抓业委会主任的培训,请专家上课,面授机宜,吃透《物权法》条文,再加上业委会主任间的互相交流,对一些原来头疼的、没搞懂的物业问题,有了新的解决思路。尝到了甜头,培训有苗头。闵行明年的培训将覆盖3000多名业委会成员,让他们真正学会使用《物权法》这把“尚方宝剑”。

  闵行区培训业委会主任,走在全市前列,这个办法好!业委会的当家人法制意识提高了,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各种矛盾与纠纷,才会通过合理、合法、有效途径化解,使业主真正能运用《物权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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