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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谎报地铁抢包
昨被依法行政处罚
孙云 王涛


  本报讯 (记者 孙云  通讯员 王涛) 11月8日本报A7版刊登《地铁关门刹那 抢包夺门而逃》,轨道公安分局连夜彻查证实,这一情况并不属实。谎报警情的张姓当事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张曾自称6日晚乘坐轨道交通二号线到达人民广场站时,自己的公文包及包内大量财物被抢。由于本市轨道交通治安环境一直十分良好,有关部门几乎没有接到这类犯罪报案,因此轨道警方对此高度重视,但查询后却未发现类似举报、报案记录。

  连夜调查中,张起初坚称情况属实,但监控录像表明,他从未在所涉娄山关路、世纪大道、人民广场等车站进出,也无法出示当时使用的交通卡。经民警反复询问,张终于承认抢包一事“完全是虚构的”,自己6日晚在外面吃饭时,将一只放有公司资料和大量财物的公文包丢失。事后,为给自己母亲和公司老板一个“合理交代”,联想到其在日本工作的朋友在日本地铁内曾有过被抢的遭遇,便移花接木,虚构情节告诉身边人。随后,其母为给自己的儿子鸣不平,便向新闻媒体反映。

  轨道警方提醒市民,财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在第一时间报警,而编造谎话者也会被依法追究惩处。警方将严厉打击轨道交通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为广大乘客营造安全温馨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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