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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模特照片上了妇科医院广告
医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9000余元
胡海容 邵宁


  本报讯 (通讯员 胡海容  记者 邵宁)从事模特职业的施小姐,发现自己的头像照片被擅自印在一家妇科医院的宣传册上。于是,施小姐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日前,施小姐和医院在杨浦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医院支付给施小姐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9475元。

  施小姐曾经参加过2005年精英模特大赛,并获得超级模特第三名。前一阵,她在逛街时,拿到一份名为《健康与真美》的宣传册,发现自己的头像被刊登在该小册子的封面等多处位置,而小册子是由一家民营妇科医院印制的,其中有这家医院的妇科疾病医疗项目。虽然施小姐也曾为其他公司担任过广告模特,但从未和这家医院签过广告合约,更别说用在妇科医疗的宣传册上了。

  今年9月,施小姐将这家民营妇科医院告上法庭,认为自己经过多年努力,在国内外广告界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这家医院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将自己的肖像用于妇科医疗广告,对自己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并对她所从事的职业造成不利影响。她要求医院停止发放并封存该刊物,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5万元。

  在法庭上,医院表示,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小册子虽然有广告和医院的介绍,但也有公益性内容。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施小姐放弃了医院停止发放并封存该刊物,向她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医院同意支付施小姐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共计9475元,并承担525元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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