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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一市民状告公交车尾气污染,要为自己和众多市民健康讨个说法——
这条“黑尾巴”揪得住吗

李慧颖


  厦门一位市民以公交车超标排放尾气影响自己健康为由,将厦门3家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并提出索赔人民币1元。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两度对此案开庭审理。

  为市民讨个说法  

  “为提起汽车尾气污染诉讼,我已经准备了半年。”厦门市民林雷告诉记者。今年3月,他以公交车排放尾气超标造成污染为由,将厦门三家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为自己和众多市民的健康讨说法。

  林雷说,厦门汽车黑尾气现象严重。市民在公交车站候车时,常被公交车排放的黑烟熏呛。有一次在一家医院附近候车,林雷发现,等车人大多是患者、孕妇和孩子。“看到这种情景,第一次萌生了要呼吁制止黑尾气的念头。”

  2007年3月28日,他以普通市民身份提起公益诉讼,将厦门特运顺联、白鹤、公益3家公交公司告上法庭。林雷在诉状中称:“三个被告经营使用的公交车辆因维护保养不善,向空气中排放黑色尾气,毒害了在站台候车的原告身体健康;黑色尾气污染了厦门市空气,损害了原告切身利益。”林雷就此提出三项诉求:第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辖公交车超标尾气排放,使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判令被告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第三,赔偿1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为打赢这场官司,林雷从2006年开始取证。他随身携带数码相机,抓拍公交车排放黑尾气的瞬间,收集有关尾气污染和环保法规资料。

  “有一次,我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公交站调查取证,一个小时内有27辆公交车排放的尾气属中度和重度污染,冒的全是黑烟!”林雷说。半年里,他收集了3000多张公交黑尾气照片。

  公交公司喊冤枉  

  2007年5月和10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莲前法庭两度对此案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三家公司均否认所属公交车尾气超标是厦门市空气质量下降的“罪魁祸首”,认为林雷应起诉政府和相关部门,起诉公交公司没有道理。

  厦门公益公交公司总经理陈福全说,“黑尾气”主要由于公交车车型过旧造成。但公益公交公司目前在营车辆只有三分之一是旧车,存在冒黑烟的现象,其他大部分是今年更换过的新车,应该没有“黑尾巴”。他认为,尾气排污程度和柴油质量密切相关。目前厦门公交车使用的燃油普遍硫杂质含量高,也是产生黑尾气的原因。

  陈福全说,尾气污染由多方面导致,单靠提高监测水平、加大处罚力度是不够的,有效的办法是提前更换公交车辆发动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但仅凭企业自身没有能力负担,难以割掉“黑尾巴”。

  但林雷的看法不同。林雷说,公交车尾气超标原因之一是营运企业不负责任。许多公交车从早上五六点钟出车,到深夜才收班,车辆缺乏必要保养,往往“带病”出车。

  林雷表示,他希望通过诉讼促使营运企业在出车前对车辆尾气是否超标进行检查,若发现问题车辆,立即修理养护,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官司两度开庭,截至目前,双方都没有提出新观点和证据。三家公司表示,原告提出条件过于苛刻,不能接受,官司陷入僵局。

  “公益诉讼”有难度  

  厦门大学法学院周刚志博士指出,林雷一案一方面说明公民环保意识增强,另一方面,公众已拿起环境公益诉讼这一方式,维护公共利益了。

  “林雷起诉有一个明显特征,他不是为个人权益提起诉讼,而是为了公众利益。这是非常典型的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公共环境利益,体现了个体对社会环境的忧患和责任。”周刚志说。

  当然,环境公益诉讼目前还面临很大困难,面对一些强势污染企业,提起公益诉讼的公民在调查举证等方面常常遇到困难,加大了诉讼难度。

  新华社记者 李慧颖 (据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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