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剧未露脸 “强盗”已下手 —— 《血未冷》等电视剧播映前遭网络盗播引起震惊 俞亮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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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本报记者接到连续剧《血未冷》制片人贺子壮的投诉,他说,这部20集的新剧尚未在电视台播映,就已被近10家视频网站盗播,盗播的网站有优酷网、土豆网、酷6网等,他打电话要求这些网站停止盗播,虽然有网站及时撤下,但也有网站振振有词,称自己有“免责条款”,摆出一副盗播有理的面孔,令人愤慨。如不及时刹住这股盗播歪风,中国影视业将面临重创…… 新剧马上被盗 贺子壮说,《血未冷》是一部投资700多万元的新剧,10天前刚拿到发行证,音像版权也刚卖给北京一家音像出版社,近两天突然在网上发现视频盗播,全剧20集全部被盗,而且,盗播网站越来越多,这使他心急火燎,于是投诉本报。他说,他并没有授予这家音像出版社以网络播映权,该出版社也向他保证,没向这些网站提供过该剧,因为出版社如让这些网站免费播映,将会影响音像制品的发行,这从情理上说不通。有可能是网民买下碟片把它上传到了网上。而这些盗播网站在“版权声明”中指出,它们将不对版权纠纷所引起的索赔负责,要求上传或发布这些作品的用户自行承担责任,以此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贺子壮气愤地说,这犹如强盗抢走了东西,你在窝藏和非法传播,却自定所谓“免责条款”以躲避法律追究。 “免责条款”无效 无独有偶。正在央视一套热播的海岩剧《五星大饭店》,也遭遇了至少四五家网站的盗播,这使海岩担任董事长的中圣春秋影视公司深感焦急。公司副总周宴西昨天告诉记者,他们刚在北京动物园附近发现有5个版本的盗版碟片,没想到又出现这些视频网站盗播,这将严重侵害这部海岩新剧的权益,并影响到央视的收视率。 记者就视频盗播现象向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寿步进行法律咨询。他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许可通过网络传播享有版权的作品是侵权行为。一些网站自定“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不能免除侵权责任,因为网站负有监管责任,它和网络上传作品者共同侵权。 威胁整个行业 据记者了解,视频盗播现象正在悄悄蔓延。由于盗版无孔不入,影片《色|戒》刚在内地放映,其内地删节版视频就被挂到了网络上。前不久,土豆网因盗播电影《疯狂的石头》而被版权方告上法庭,成为“国内视频网站版权第一案”,并被索赔15万元。上海新文化影视公司总经理杨震华说,他们拍摄的《徽娘》《绣娘》等剧,也遭遇了视频盗播。他说,视频盗播比音像盗版更严重,VCD、DVD、压缩碟等盗版碟片的冲击,已使音像市场濒临崩溃。如今,只要轻轻一点即可在网上免费观看,这对整个行业威胁严重。 应受法律制裁 如今,全国上网人数已达1.44亿,其中宽带上网用户达9700万户。到2010年,我国互联网网民数有望达到2亿。“通信的未来在宽带,宽带的未来在视频。”这一论断已成整个产业界的共识。沪上经营IPTV的百视通总经理李怀宇说,日趋严重的视频盗播使视频点播的合法经营者面临严重威胁,一些影视片被买下刚播出即遭盗播,导致观众分流。他说,网站应该自律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法律也应震慑非法盗播。香港38岁的无业男子陈乃明由于BT共享电影被判监禁三个月,成为全球首个因BT被判刑的案例。要让侵权盗版者受到法律制裁,才能遏制互联网未经授权的盗播现象。 首席记者 俞亮鑫 评论 0711151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