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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盗窃名牌专柜十四次
一女白领获刑并罚款
袁玮


  本报讯 (通讯员 潘文婕 记者 袁玮)一公司白领盗名牌,疯狂光顾专柜14次,窃得品牌衣物共计2万余元。日前,徐汇区法院对这起专偷品牌专柜的盗窃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靓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6岁的王靓经常光顾大商场的品牌专柜,可不菲的价格让其望而却步。去年1月22日,王靓在港汇广场看到一家专柜内陈设了一双价值1919元的品牌皮鞋,她乘营业员不注意,将皮鞋顺手牵羊。第一次盗窃成功后,王靓便一发不可收拾,光在港汇广场和太平洋百货内就盗窃十多次,且专偷各类高档衣服、鞋子、皮包等物。今年3月8日,王靓在港汇广场再次盗窃,并偷得价值4190元的DKNY牌连衣裙一件,正当其要离开该店时,被该店营业员人赃俱获。

  法庭上,王靓的辩护人提出,王靓是在病态心理的驱使下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建议法庭对她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靓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经鉴定,王靓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但她表现有抑郁情绪;案发后,能主动坦白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盗窃事实,并退缴了全部尚未使用的赃物。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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