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不宜 江曾培 |
婚姻,属人的感情生活,在相互的感情上更需有一个积累发展过程。“情感快餐”,固然也有“吃”得对胃口的,但实践表明,绝大多数尝到的却是苦果。天津市有个统计,“一见钟情”的婚姻成功率只有10%。“闪婚”带来了“闪离”现象,离婚率近20年上升了三四倍,有的大城市增加了20倍,以致离婚服务成了一种“产业”。 如果说基于瞬间爆发的热情来个“快恋”,这个“快”还情有可愿;但迅即走向“闪婚”,则是不应有的感情冲动和感情冒险了。因为婚姻要比恋爱复杂得多。在婚姻殿堂里,与爱情同时存在的,还有责任、义务与各种各样需要应对的事情。倘若处理不当,就会伤及相互关系。 林语堂在“一篇没有听众的演讲”中提到,婚姻是叫两个个性不同、性别不同、兴趣不同,本来过两种生活的人去共过一种生活。你的时间不能自己做主了,出入不能自己做主了,金钱也不是你一人的了,连你的身体也不是你一人的了,有人要与你共享这一切的权利。倘若婚前没有必要的了解与理解,单凭“一见钟情”的热情,是难于维持与应对的。是故林语堂说:“向来情人都很易处的,一结婚就吵起架来。”有了了解与理解,“吵”过会和好,缺乏理解的基础,则往往会“吵”崩。 上海白领小苏,去年国庆与一位在网上仅认识一个月的女孩结婚,婚后因家务发生矛盾,两不相让,旋即离婚。小苏说:“没想到,婚后会有那么多琐事。倘若时光退回到当初,我肯定不会那么快结婚。” 有比喻说,婚姻好比一架天平,一端放置感情,另一端放置时间,为确保感情的质量,人们通常会增加时间的筹码。随意降低“时间成本”,难保“感情的质量”。“闪婚”在男女关系上,虽然一时能很快地形成绚丽的焰火,但旋即会烟飞火灭,走向“闪离”,不仅不能给人生带来那种“但愿人长久”的婚姻幸福,而且会平添许多烦恼与伤感。 上海电视台有个“相约星期六”节目,为单身男女相识相恋提供了一个平台。在节目中组成“临时家庭”可以“速配”,而要真正成婚,则需要经过一个交往过程。在那里牵手的当事人,当场大多表示“从朋友做起”。这是明智而郑重的。年轻男女在婚前,要有必要的时间相互了解与磨合,确认双方真正是“心心相印”,而非一时冲动时,再步入婚姻殿堂。醉心于“情感快餐”,最后往往会变得像“鸡肋”一样,“吃”得“无味”而又无奈。 自然,婚姻自主,谈婚论嫁是否“速配”,可以悉听尊便,别人无权干涉。然而,为保证婚姻的幸福指数,提醒年轻人要警惕“一见钟情的祸水”,认识到“闪婚”不宜,则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