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焦点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科教卫新闻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广告
 第A09版:目击
 第A10版:早间点击
 第A11版:中国新闻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广告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广告
 第A17版:文娱新闻
 第A18版:文娱新闻
 第A19版:文娱新闻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广告
 第A22版:体育新闻
 第A23版:体育新闻
 第A24版:体育新闻
 第A25版:上海地产
 第A26版:法治视窗
 第A27版:股市分析
 第A28版:投资理财
 第A29版:上海地产
 第A30版:上海地产
 第A31版:上海地产
 第A32版:公众服务
 第B01版:生活之友
 第B02版:生活之友 · 行家点拨
 第B03版:广告
 第B04版:拍卖指南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
 第B08版:阅读
 第B09版:好吃周刊
 第B10版:好吃 · 调味金指
 第B11版:好吃 · 优游食林
 第B12版:好吃 · 饕餮四海
 第B13版:上海地产
 第B14版:上海地产
 第B15版:上海地产
 第B16版:广告
 第B17版:上海地产
 第B18版:上海地产
 第B19版:上海地产
 第B20版:专题
 第B22版:研究报告
 第B23版:公司资讯
 第B24版:广告
 第B26版:专题
 第B27版:楼市资讯
 第B28版:楼市资讯
 第B29版:广告
 第B30版:广告
 第B31版: 广 告
 第B32版: 广 告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员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顺延
被拖欠工资及孕期工资等如数获赔
姚丽萍 黄懿清


  玻璃钢管业公司招聘张华担任技术厂长,却多次拖欠劳动报酬,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并在张华怀孕期间以合同到期为由,停发所有劳动报酬。日前,卢湾区法院判决公司给付张华2005年9月至10月、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共计81250元,全额承担张华的医疗费用1537.13元。

  怀孕停薪    

  公司与张华签订聘用协议,约定2005年6月18日至12月18日期间张华的待遇由公司负责,每月工资5000元,并自2005年6月18日起为张华缴纳“三金”。2006年8月9日,双方续订协议,约定协议期自2005年12月18日至2006年9月30日,工资待遇不变。

  2005年9月、10月,公司没有付张华工资;2005年11月,公司因自身原因,通知张华暂不上班;2006年3月,公司通知张华上班。2006年5月,张华怀孕。2006年7月,公司停发张华工资。2007年2月22日,张华生育。2005年8月至2007年4月,张华花去门急诊医疗费用1537.13元。

  补发工资    

  法院认为,公司提出2005年9月、10月张华为其他公司工作,但未能提供证据,所以应支付张华在此期间的工资。而自2006年7月起张华不再上班这一点,公司也未能证实,所以,公司不给付张华2006年7月—9月的工资,也属不当。此外,2006年9月30日聘用协议到期,但由于张华正处于孕期,劳动合同依法应顺延,张华有权要求公司给付工资。

  张华现主张公司给付工资至2007年5月30日止,这个主张在合理范围内,法院予以支持。再者,公司没有为张华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张华未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一过错责任在公司。

  本报记者 姚丽萍 通讯员 黄懿清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