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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扰民店出局”新闻的联想

倪地章


  日前,从报上看到一则题为《“扰民店”终于受罚出局》的新闻,文章报道了闵行区东兰路两家紧靠民宅的火锅店,排放油烟,生就噪声,长期以来令居民叫苦不迭,最终在区政府的有力干预下淡出了这个地域。

  举一反三,据笔者所知,梅陇镇春申路2458弄(莲花新村)的居民,几年来饱受梅富路沿街十多家饭店(其中多数为无证经营)的油烟、鼓风机噪声、喧闹声,以及附近工业基地的厂房排放出的刺鼻异味之苦。居民们曾先后数十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也有媒体发表了居民呼声文章,问题却至今未能得到解决,数百户居民仍深受其害,生活不得安宁。这里的职能部门似乎忘了“职”、丢了“能”。

  生活中有一种现象,某些关联民生的突出问题,往往只有在领导部门或领导批示干预下方能得以解决。“扰民店”终于受罚出局,也有这种味道。鉴于此,笔者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切实地负起责任,认真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切勿只拿民生问题挂在嘴上,碰到问题“绕着走”,把事情推给上级领导去解决。同时想,组织部门是否可以把干部解决民生问题作为考核内容,对那些办事不力的干部予以必要的教育,促使他们由消极被动工作变为积极主动工作。

  扰民店必须“出局”,对扰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职能干部,当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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