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被告相隔80公里 市一中院率先在全国启动远程审判系统 宋宁华 |
本报讯 (记者 宋宁华)被告在金山区,法官在市中心长宁区,双方相隔近80公里的案件能审吗?昨天下午,市一中院率先在全国启动远程审判系统。虽然开庭一度出现中断的“小插曲”,但最终,经过近1小时的审理,案件顺利判决。 这次审理的案件是一桩二审盗窃案,20岁的卞士芹和23岁的郑刘碗因为盗窃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抓获,并送上刑事审判庭。其中,卞士芹是“二进宫”,曾在2年前同因盗窃入狱6个月。一审法院认为两人属于共同犯罪,其中卞士芹是累犯,应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郑刘碗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但卞士芹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两人现在都关押在上海金山区看守所。 按照过去的审理方式,一般是由金山法院的法警将犯罪嫌疑人提审到市一中院,有时候则由合议庭一起到金山法院审理。金山法院离市一中院距离约80公里,正常情况来回也在3小时左右。但这次,市一中院利用设备的便利,采用远程审理的方式。 记者在市一中院法庭上看到,和普通审理不同的是,被告席上空空如也,但在法官两侧悬挂的大屏幕上,一边出现的是两被告,另一边则是法官席,供远在金山的被告观看。案件审理阶段结束后,市一中院的书记员马上通过远程法庭的打印机打印出庭审笔录。被告则通过大屏幕,向法官出示了自己的签名和手印。最后,合议庭经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整个审理过程不到1个小时。 在判决后,市一中院副院长冯伟强说,今后,对于一些法律关系并不复杂、诉讼标的较小的民事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也考虑通过远程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使当事人免受奔波之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