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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女合演骗财一台“戏”
张兰妹因诈骗罪获刑13年
黄潇 袁玮

  田红 图

  “三个女人一台戏”——张兰妹、梅佳和程雨露,这3个女人,或以房产出售为名,或以集资入股为由,把朋友作为行骗对象,上演了好几出精彩的“大戏”,最终把自己搅进了法网。张兰妹因犯诈骗罪,日前被虹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梅佳和程雨露则另案处理。

  这3个人中,张兰妹年届半百;梅佳,张兰妹的女儿,19岁;程雨露,梅佳的好友,也是19岁,是本市某高校在读生。

  以卖房的名义

  2005年4月底,市民林妲听朋友说起,乌鲁木齐北路有一套房产要出售。就这样,林妲结识了张兰妹和她的女儿梅佳,当时张兰妹和梅佳的身份是这套待售房主人心宜的朋友。看过房子后,林妲表示愿意以180万元买下这套房子,为表诚意,她先付了3万元定金给张兰妹。

  没过多久,林妲发现这套房产已被抵押,她赶紧打电话给张兰妹欲要回定金。张兰妹和梅佳决定演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戏。5月的一天,张兰妹致电林妲说定金已给房子的主人心宜了,心宜现在澳大利亚,正为交纳土地税急需现金而心焦。如果林妲可以借给心宜11万元救急,完事后心宜一定会很快还定金。

  5月8日,张兰妹、梅佳还有梅佳的好友程雨露在某大学校门口等林妲,此时的程雨露摇身一变成了刚刚从澳大利亚回国的心宜。在确定程雨露就是“心宜”后,林妲马上借给“心宜”8万元,甚至连借条都没要。第二天,“心宜”又告诉林妲,交土地税的现金还不够,林妲又借给了“心宜”3万元。

  以赚钱的名义

  去年6月,一个名叫江美霞的50多岁妇女来到虹口公安分局报案:“我被张兰妹骗了80多万元!”2004年1月,张兰妹告诉江美霞附近一家菜场要重新改建了,改建后有摊位出租,有钱可赚。自己丈夫是菜场经理,可以多买几个摊位,但摊主名字必须是张兰妹。于是江美霞把十多万元的现金交给张兰妹。不久,张兰妹又找到江美霞,称自己姐姐单位是做外贸生意的,如今要在职工内部集资,5个月分红一次,每股为14万元。信以为真的江美霞又从银行里拿出28万元“参股”。2004年8月,张兰妹和女儿梅佳又以要在寺庙“押箱”开光为名,前前后后骗得江美霞81万元。

  在这出戏里,和江美霞有同样遭遇的还大有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张兰妹共骗得117万元。(文中人物除张兰妹外均为化名)

  通讯员 黄潇 本报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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