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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丈夫拒签字致孕妻死亡”追踪
家属称医院应负主责

赵晓路 刘杰


  本报讯 北京消息:昨天,死者李丽云的父亲李旭光抵京。夫妇二人与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进行了交涉。他们认为,医院未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应对女儿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昨天上午,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赵副院长和法律顾问接受媒体采访。赵副院长简要介绍了事发情况,并提及民警对医院的明确答复,李肖二人为合法夫妻。法律顾问称,这一事件是个特例,不能因肖志军的问题质疑医疗制度:“医院没有任何责任。肖志军应承担完全责任”。

  但是,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应当负主要责任。昨天中午,李丽云的父亲李旭光抵京。“我看见他(肖志军),要打死他!”李旭光一提起肖志军,难抑怒火。李氏夫妇认为“医院没有采取有效的救治方法”。他们表示,要追究医院和肖志军的法律责任,并且医院应负主要责任。

  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的王良斌律师昨晚与李旭光夫妇见面,为他们无偿提供代理。李旭光夫妇表示,不排除与医院调解协商的可能,要看对方是否有诚意。(赵晓路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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