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门店欺诈黑幕 董琳霞 |
低吸高抛赚差价——这是门店欺诈最“常用”的手段。操作中经纪人会先问上家的心理价位,然后在此心里价位上抬价卖给下家。例如一套物业,上家预想100万出售,此时房产经纪人与上家达成共识,将物业110万卖给下家,多出的10万差价与上家按一定的比例分配;有些更为恶劣的经纪人会千方百计的阻断买卖双方见面,隐瞒真实的房价,从中赚取差价,侵害客户利益,非法获得高额利润。 合谋逃税骗贷——为得到更多业务,一些经纪人与买卖双方合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虚填房价,签订“阴阳合同”,帮助客户达到少交税或多贷款的目的,损害国家和银行的利益。对于上家,允诺在售房合同中将房价填低,达到少交契税的目的;对于下家,在售房合同中将房价抬高,骗取更多的贷款。 巧设名目“黑收费”——以多种名义从客户那儿收取费用,如所谓的垫资费、看房费等都属于“黑收费”。 “游击中介”骗走房款——这是中介欺诈案中情节最恶劣的一种,他们伪造或骗取客户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未经客户同意擅自转让房屋,收取房款后中介门店不翼而飞。 (董琳霞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