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应珍惜自己的羽毛 顾训中 |
日前,浙江大学出台了规范校名使用和管理办法,除了两家全资企业外,其他企业在改制、重组或工商变更时不得用“浙江大学”全称冠名。已设立并冠用“浙江大学”校名全称的企业,要求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更名。确有困难的,短期内可改为浙江“浙大”或杭州“浙大”作为过渡,在三年内逐步停止使用。这一消息,成了许多媒体关注的题目。 此前,也有多家大学制订了规范企业冠用校名的各种规定。但细究这些规定,人们发现,浙大此举确有与众不同之处。其他大学的整顿措施往往是通过有偿使用的方式对校名使用加以约束。说到底,学校名头仍可使用,只是得交纳各种“买名费”。有一所大学还详细规定了各类注册资金不同的企业须交纳不同“份钱”,例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学校占有15%股权以及每年2万元的“固定收入”;注册资金每涨100万元,“固定收入”依次递增2万元。如此这般,堂堂大学校名竟然随行就市,待价而沽。 将大学这一崇高的教育殿堂与那些以牟利为目标的企业牵扯在一起,看来像是“双赢”,其实是严重地败坏了大学的名头,可谓自扫斯文。也以浙大为例,未采取这一断然措施之前,使用其校名的企业多达400余家。大学校名中包含的荣誉是由众多学科大师、悠久人文传统、丰富研究成果,并经岁月磨砺积淀而成,已是一种文化符号。当然,这里也饱含着莘莘学子以自己的学业为学校增添的光彩。因此,这一荣誉是多少真金白银也无法交换的。作为高校的决策者们,理应都像浙大那样珍惜校名。真不知那些拿校名与企业作交易的大学领导们在协议签字那一刹那,除了盯牢钱袋,是否想过本校声誉的来历?是否有过对先人的愧疚? 我想,制止大学校名被滥用,除了学校应有自律、珍惜自己的羽毛外,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出面干预,或许彻底切断大学与企业不正常关系,才是根除以校名谋利歪风的根本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