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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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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困难生“一对一”就业指导

可可


  问:我是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一直享受困难助学补助。请问国家和高校对我们经济贫困大学生求职有什么资助政策吗?

  读者:晓斌

  答: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如何让数百万之巨的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成为教育部门以及全国高校近来的重点工作。日前,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所有高校从明年起,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必选课,以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 教育部要求所有高校加大投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

  ■ 免除所有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活动的门票,组织高校毕业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活动,使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专业80%以上的毕业生获得相应证书。支持毕业生的创业行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 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更为关注,对这部分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组织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并给予补贴。

  ■ 劳动保障部门要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就业困难、确有就业需求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范围,确定专人联系,推荐符合其需求的岗位。

  ■ 教育部要求各地对离校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帮助,力争到2008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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