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纳闷的“合理避税” 其舜 施淑洪 |
其舜 (企业报主编) 个人所得税,原是调节公民收入的一个税种。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有人能想出办法少交甚至不交。 老王任职于国有企业,效益不太好,工资不高,但月收入也超过了1600元。在个人调节税方面,单位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了税收政策,发工资时,一分不拉地扣除。 老王的儿子小王大学毕业后,任职于私营企业,年轻有为,差不多已从白领走向金领了,自然收入不菲。有一天老王在晚饭后,和儿子说起个人调节税之事,发现儿子工资比他高得多,个人调节税却交得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合理避税成了时髦的新名词。有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企业,通过开设子公司,把那些该交个人所得税的骨干员工,在子公司里再安排个虚职,这样就可以在子公司拿工资。这些人总的工资不低,但交税很少。 老王的儿子也是这样。每月发工资时,他总要在好多张工资单上签字。高工资这样一分开,在每张签字的工资单上就成了低工资,有的单子上刚到1600元,用不着交税了;有的超过了一些,但也能少交不少税。像这样的情况,在企业里似乎不少见,这算不算合理避税,我还在纳闷。 本版整理 施淑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