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增加经适房供应削薄“夹心层” 毕舸 |
◆ 毕舸 有人形象地把中国的中等收入者比作“夹心层”,认为在住房保障方面,他们既享受不到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商品房。最近,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住房保障条例》也在酝酿之中,中等收入者有望和经济适用房“结缘”。 但是,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巨大,且结构复杂,一大部分人由低收入群体上升而来,抗风险能力极差。因此,政府应采取渐进式住房保障体制改革,逐步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削薄“夹心层”,随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提供相应阶段的“有限保障”。 这就需要在推行经济适用住房的操作方面加大研究。经济适用房实行不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减半的优惠,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者“买房难”的问题,经济适用房的主要功能是满足人们的生活必需水准、是在“生存线”上发展而不是“发展线”上发展的。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数字模型控制”,要以明晰化的数字来界定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以及保障人群。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对居民住房权的一种保障方式。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布局上,也要充分考虑分散分布的原则,以免集中一定规模的中低收入居民,因为保障造成另外的社会问题。再说,分散供应,也有利于房地产商承担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任务。 政府要下决心弄清楚居民的收入,这是实施住房分类供应的基础工作。政府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中等收入人群数量庞大,基础较差的情况,对这项工作的开展,不能大包大揽,而要考虑客观实际,循序渐进。否则,可能最后导致受伤害的,还是中等收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