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汗青 |
新窑煤矿“12·5”爆炸事故,有105位父亲、儿子、兄弟、丈夫悲惨遇难,这样的事故已不是第一个、第五个、第十个……有人担心,人们对这样的新闻会不会出现“冷感”?命价会不会真的轻于煤价? 难以想象,在矿难接二连三、国家三令五申后,矿方仍严重违法越层开采;在重大事故发生时仍然瞒报,延迟5个多小时抢救;而没有培训的矿工腰挂吸氧器下井救人却不知如何使用,导致窒息死亡…… 这不是天灾,不是意外事故,这是实实在在的人祸! 是人祸就要查找原因,就要追究责任。每次矿难,善后安抚,经济补偿都很迅速。这次,据报载,每个遇难者补偿20余万元,洪洞县采取包点、包户、包人的办法,抽调了229名干部与家属见面、商谈、沟通,这当然是好事。但以人为本,总先救其生,后送其死,如果政府把这样的人力、精力早用到对矿主开业的严格审查和日常监督上,平时对矿工的自救培训上,业主把这些钱早用于改善矿下作业条件,增加安全、通信设备上,就不至于到人死了才做补偿,何况,生命岂能补偿? 让人心寒的还有,据报载,两年多前导致171名矿工死亡的黑龙江省东风煤矿,包括矿长在内的11名事故责任人至今没有处理结果,当地有关方面反馈的信息:“谁都不清楚怎么回事。”以为经济补偿一了百了,对责任的敷衍,对法的淡漠,说到底是对人的冷漠,对死难矿工不难受、不悲痛、不怜悯,拜金主义重于以人为本,乌纱帽重于生命,这便是“后患无穷”的思想根源,这便是科学发展观的大敌。 以人为本不是文件上写写,会议上读读,人云亦云,重要的是要按中央的精神去深究其义:以人的什么为本?怎样做到以人为本?在哪些方面我们偏离了以人为本的核心?语言学家告诉我们,如果语词成了套话,往往就失去其义。 生命、财产、安全,这是人的三项基本权利,也是人的尊严的基础,以人为本,就要从法律上去保护这些权利,就要持续地进行以宪法为中心的普法教育,让每个中国人都知道这是宪法与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的媒体、文化艺术作品要生动、具体地去广泛传播以人为本的观念,弘扬人文精神。各级政府既要以人为本制定发展规划,更要对侵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管。以人为本从理论到实践是个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只有让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人心,才能真正体现中国科学发展的核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