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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徐汇区廉租房工作强化公开公正审批程序
“居委会筛选”不错漏一户困难住户

王奇伟 袁玮


  50多岁的高炜是个老三届女知青,回沪后没有住房,只能和女儿寄居在弟弟家中。两家五口人挤在一间6.9平方米的老屋内,实在苦不堪言,在居委干部的主动关照下,高炜办理了廉租房申请手续,用补贴款在陕西南路租了一套房子。“自小我就没睡过一张像样的床,现在终于不用打地铺了!”

  昨天,高炜激动地拉着居委干部的手表示感谢。在徐汇区像高炜这样通过居委会筛选的受益对象越来越多,这是今年徐汇区廉租房工作的一大特色。“不错漏一户困难家庭”的做法受到了居民群众的好评。

  据徐汇区房地局副局长沈玲玲介绍,廉租房有实物配租和租金配租两种形式,一般由低收入家庭主动向房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知情或认识偏差,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错过了申请机会,而另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则因盲目“下单”,不仅浪费自己的时间,也增加了受理部门的工作量。为此,徐汇区以徐家汇、长桥两个街道为试点,在受理廉租房申请时增设了居委筛选的环节,让熟悉情况的居委干部主动下楼组摸底。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政策的公开、透明和公正,该区进一步强化廉租房的审批程序,实施“双人双岗”预审制,即受理对象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前,先要接受民政和房地部门的同时审查。由民政局认定其资产收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房地部门则认定人均居住面积是否小于7平方米,且他处无房屋出租,未通过预审的不能到窗口申办廉租房。

  通讯员 王奇伟 本报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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