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精明反不高明 鲁 哲 |
小高工作没几年,用工合同都是一年一签。这次公司没打招呼,主动给她签了5年。小高当时内心一阵激动:敢情是自己业绩出色,受到公司重用。 不料事后有高人指点——明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提出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继续和小高签一年期的合同,到2010年,公司就必须和小高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现在签了5年期合同,到2012年续签时才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的起算点。 原来是公司上层算盘太精! 那些精明的老总、人力资源总监们,当下正抓一件事:把临时工、劳务工辞了,因为《劳动合同法》规范了劳务派遣类员工的权益保障;老职工的合同到期就不再续签了,回家呆着吧,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必须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事让我想起上世纪90年代发生在龙吴港务公司的一件事。那年冬天很冷,1万多吨香蕉运抵港区,必须在10摄氏度至18摄氏度之间保鲜,而当时港区无保温仓库。眼看着香蕉要冻坏,职工们就把家中的棉被抱到单位来给香蕉“保暖”,有人甚至把准备结婚用的新被子也抱来了,前前后后送来1000多条棉被。 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做,因为他们热爱不“精明”的总经理包起帆。他把除了商业机密以外的一切厂务公开,告诉职工每一分钱的来龙去脉;公司装空调,一线工人的工作室没装,总经理办公室就不能装;农民工年底回家,给他们一人发块手表,让他们神气一下。政府发的专家津贴和科技奖金,全捐给工会。 而在那些“精明”的老总、人力资源部总监眼里,职工只是成本核算的数字。他们不会做包起帆做的“傻事”,当然他们的员工也不会做龙吴港工人做的“傻事”。 但遇到“香蕉”事件,“香蕉”总不能被冻坏吧?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半在《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